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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人民公社,到一九七一年开始、一九八二年九月所写入国策的计划生育,再到二⚪二一年的”倡导放开三胎“,我们见证了“家“的社会性的减载。承担社会生产的最小单位逐渐由”家“转移到个人身上,家庭中的每个人都被包括进外部性劳动生产当中。在外打拼的如今不只有父亲,还有无数人的母亲。同样作为家庭成员中的孩子也无法脱离这一发展规律。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孩子们被要求走进升学的道路,接受高等学府的培训,成为社会劳动力。
我们不难看出,短短建国七十五年中国的社会生活中针对家庭活动产生了许多崭新的说法,当中不乏官方所创造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优生优育”、“离婚冷静期”、“先有国再有家”,以及民间所说的“断亲”、“原生家庭”、“啃老”、“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虽然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个家庭所面对的困境都有差异。但家庭生活是与社会生产活动以及社会形态有着高度相关的,只要生活在同一社会之中,便会面对相似的困境。一言蔽之,来自外部的影响能够纵向及横向垂直影响各个家庭的每一个成员。
站在家庭成员的角度来看,家实际上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它没有一个明确的标的,从来没有一个所谓的“标准家庭”在历史上出现过。在家庭中的生活大多是情绪主导,以家长抑或是孩子的意愿,哪怕是所谓的“家有家规”也不具有普遍性。正因如此,家庭成员的想法会随着社会发展以及个人生活进程的共同作用下产生偏差。面对同一件事情,父母和孩子的看法多少有些差异。而这一差异,则是在同一社会背景照在我们每个人身上所产生的形态各异的影子。
在政府、企业等外部力量的眼中,”家庭“是作为一个“实在的共同体”,它具有明确的社会意义,该如何统筹家庭的生产活动,整合各个家庭成为一个社会,这些都是政府需要以政策的方式来指引的观念。家的稳定能大大增加社会的稳定。家的社会形态、社会作用会因社会本身而进行改变。“家”作为单个的整体难以对社会产生什么作用,可当它被政府整合起来,产生了一个具有普世性的“高等文化”,那便能大大促进家庭社会生产的能力,调和企业与家庭之间的关系。该如何寻找一个合适的方式令所有家庭联系在一起,共享同一种社会文化,同时又不导致家庭反对的手段呢?不论何时何地,这对所有政权的稳定性都是极为重要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我们都无法单独地脱离某一种视点,家庭是依附于外部社会的一种存在,同时也是整体社会的一部分。我们不能简单地利用“生产关系论”去研究个人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关系。如上所说,家庭是一个以情感为驱动力而产生的社会集团,任何冷酷的理念都无法完全概括个人思潮的形成。那么家庭与外部社会的博弈则成了我们研究的首要对象,只有明白各个家庭对外部事物的看法如何,应对方法如何,我们才有明确的脉络理清个人在家庭中所受的“改造”。
在南方及少数民族地区中,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及文化背景不同,宗族主义仍然具有蓬勃的生命力。宗族主义是家庭背离主流社会的另一种社会形态。宗族一旦产生,将会给当地政府以及周遭其它的单独家庭予以冲击。这实际上是一种“去中心化”,通过宗族的单位参与进经济生产之中,为自己的族人谋取利益,形成一股庞大的社会力量,甚至有筹码能够与当地政府博弈。因此在笔者的策划中,《家的减载》(暂定)所谈及的第一个话题将会是“宗族”。
- 作者:Dororo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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